時 段 兌換項目 使用效期 所需兌換哩程數
全年適用 免費托運行李5公斤 六個月 5,000哩
桃園/高雄機場貴賓室使用乙次 六個月 5,000哩
免費升等商務艙乙次 六個月 8,000哩
當會員達到升等商務艙/ 免費使用貴賓室 / 免費額外拖運行李之標準時,可採下列兩種方式兌換:
A.網路兌換步驟:
會員可至[ 遠航網站/酬賓獎項兌獎 ]進行兌換,兌換完成後系統將依據各酬賓項目應扣除之哩程數抵減後自動產生流水編號及酬賓券使用效期之訊息。
遠航客服人員將於十個工作日內以掛號寄送酬賓兌換券,旅客於收到兌換券後必須於券上註明之期限內使用酬賓券上之兌換項目,逾期作廢。

B.致電客服中心兌換步驟:
會員需先下載 [ 兌換申請書 ] 並傳真至遠航客服中心,同時請您致電遠航客服中心,客服人員依據您傳真之兌換申請書內容進行兌換並於十個工作日內以掛號郵寄酬賓兌換券, 旅客於收到兌換券後請於期限內使用酬賓券上之兌換項目,本券之使用效期自兌換日起六個月有效。。

(A) 免費額外拖運行李:會員或被轉讓人於機場報到時,主動告知持有酬賓兌換券,每張兌換券為五公斤之免費額外拖運行李,可同時使用多張,但每人每單程最多不可使用超過四張。
(B) 免費使用桃園/高雄機場貴賓室
(1)每張兌換券僅限一人使用,並須同時搭乘遠東航空公司國際航線。
(2)會員請於桃園/高雄機場通過海關後於本公司貴賓室入口處,出示您的桃園/高雄機場貴賓室使用券。
提醒您,若您已是商務艙旅客,即可免費使用桃園/高雄機場貴賓室。
(C) 升等商務艙
(1)會員必須在班機起飛的24小時前,向遠東航空客服中心訂妥座艙升等之機位。
(2)會員應持用正常機票辦理,座艙升等不接受折扣票(AD,ID,DG,SC,BP,CG等)。使用[G]、[H] 訂位的團體與 個人機票及訂位艙等為 I , D 者無法辦理座艙升等。
(3)座艙升等注意事項:
A 會員請先確認帳戶內己具備足夠換獎所需的有效哩程。
B 會員需於出發前24小時前致電遠東航空客服中心預訂升等商務艙( -N- 艙)之座位,如未事先訂位或遇班機客滿無法獲得確認的升等機位時,則應先行訂妥機票艙等的確認機位--訂位記錄中加訂該班機『候補升等』之訂位。如未事先訂位或出發前尚未得到升等商務艙之確認機位,亦可攜帶本商務艙升等券至機場候補,班機關櫃前如有空位仍將升等持券人搭乘商務艙。
*『候補升等』表示需待該班機之機場劃位作業完成之後,在升等艙級仍有空位狀況按候補秩序辦理座艙升等。完成『候補升等』之訂位手續,並不表示座艙己獲得升等。
C 會員於機場辦理報到時所出示之機票,如不符合座艙升等的規定時,需依照下列建議:
a.另行購買機票。
b.補足機票差額或,
c.依原機票艙等辦理報到手續。
D座艙升等僅限使用於遠東航空國際航線定期班機。高雄與桃園機場間之接駁班機,恕不接受座艙升等。
旅客於收到兌換券後必須於券上註明之期限內使用酬賓券上之兌換項目,逾期作廢。
逾期未使用之酬賓兌換券不得要求退回扣除之哩程數。
酬賓兌換券遺失恕不補發

遠東航空客服中心電話(02) 4066-6789 (07) 337-1388 每週一至週五 08:00~20:00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08:00~18:00
遠東航空票務櫃檯電話台北 (02) 87121507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10:00--18:00
 高雄 (07) 8012311 分機 8992,營業時間:每天 10: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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