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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 段 |
兌換項目 |
使用效期 |
所需兌換哩程數 |
| 全年適用 |
免費托運行李5公斤 |
六個月 |
5,000哩 |
| 桃園/高雄機場貴賓室使用乙次 |
六個月 |
5,000哩 |
| 免費升等商務艙乙次 |
六個月 |
8,000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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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免費額外拖運行李:會員或被轉讓人於機場報到時,主動告知持有酬賓兌換券,每張兌換券為五公斤之免費額外拖運行李,可同時使用多張,但每人每單程最多不可使用超過四張。 |
(B) 免費使用桃園/高雄機場貴賓室:
(1)每張兌換券僅限一人使用,並須同時搭乘遠東航空公司國際航線。
(2)會員請於桃園/高雄機場通過海關後於本公司貴賓室入口處,出示您的桃園/高雄機場貴賓室使用券。
提醒您,若您已是商務艙旅客,即可免費使用桃園/高雄機場貴賓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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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升等商務艙 :
(1)會員必須在班機起飛的24小時前,向遠東航空客服中心訂妥座艙升等之機位。
(2)會員應持用正常機票辦理,座艙升等不接受折扣票(AD,ID,DG,SC,BP,CG等)。使用[G]、[H] 訂位的團體與
個人機票及訂位艙等為 I , D 者無法辦理座艙升等。
(3)座艙升等注意事項:
| A |
會員請先確認帳戶內己具備足夠換獎所需的有效哩程。 |
| B |
會員需於出發前24小時前致電遠東航空客服中心預訂升等商務艙( -N- 艙)之座位,如未事先訂位或遇班機客滿無法獲得確認的升等機位時,則應先行訂妥機票艙等的確認機位--訂位記錄中加訂該班機『候補升等』之訂位。如未事先訂位或出發前尚未得到升等商務艙之確認機位,亦可攜帶本商務艙升等券至機場候補,班機關櫃前如有空位仍將升等持券人搭乘商務艙。
*『候補升等』表示需待該班機之機場劃位作業完成之後,在升等艙級仍有空位狀況按候補秩序辦理座艙升等。完成『候補升等』之訂位手續,並不表示座艙己獲得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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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會員於機場辦理報到時所出示之機票,如不符合座艙升等的規定時,需依照下列建議:
a.另行購買機票。
b.補足機票差額或,
c.依原機票艙等辦理報到手續。 |
| D | 座艙升等僅限使用於遠東航空國際航線定期班機。高雄與桃園機場間之接駁班機,恕不接受座艙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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