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考轉讓使用說明)

時 段 免費機票兌換項目 使用效期 所需哩程
禁運期間不得使用 經濟艙單段(例:台北-濟州/帛琉單程) 六個月 15,000哩
經濟艙單段(例: 台灣-韓國-上海單程) 三個月 25,000哩
經濟艙單段(例: 台灣-韓國-北京單程) 三個月 25,000哩
經濟艙單段(例: 台灣-韓國-瀋陽單程) 三個月 30,000哩
商務艙單段 (例:台北-濟州/帛琉單程) 六個月 22,500哩

禁運期說明:
大陸航線禁運期:2008年2月2日~2008年2月10日
        2008年4月28日~2008年5月8日
                                  2008年9月28日~2008年10月10日

帛琉航線禁運期:2008年2月1日~2008年2月10日
                                  2008年6月28日~2008年7月31日
高雄-濟洲航線:自2007年6月15日起開始飛航並提供獎項兌換服務。


請會員先決定希望兌換的獎項,再確認帳戶內己具備足夠的兌換哩程。當您的哩程達到兌換免費機票之標準時,可採下列兩種方式兌換:
A.網路兌換步驟:
會員可至[ 遠航網站/酬賓獎項兌換 ]進行兌換,兌換成功後系統將產生流水編號及免費機票開票之使用效期。
請您記住流水編號及開票期限,於期限內至松山或高雄機場之遠航國際線票務櫃檯開立免費機票。

B.致電客服中心兌換步驟:
會員需先下載 [ 兌換申請書 ] 並傳真至遠航客服中心,同時請您致電遠航客服中心確認傳真內容, 客服人員將告訴您一組流水編號及免費機票開票之使用效期。
請您記住流水編號及開票期限,於期限內至松山或高雄機場之遠航國際線票務櫃檯開立免費機票。

使用本免費機票訂位時,請注意遵守下列事項:
請告知客服中心之訂位人員將使用酬賓免費票及兌換時之流水編號。
如搭乘遠東航空之經濟艙,請於訂位時訂 -I- 艙,
搭乘遠東航空之商務艙,請於訂位時訂 -D- 艙。

會員需於兌換成功日起一個月內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至遠航台北松山機場或高雄小港機場開立免費機票。
開立機票時隨票附加之各類稅金(如各國機場稅、兵險附加費、燃油附加費等)將由旅客自行負擔,欲知稅金之詳細金額可電洽本公司國際線票務櫃檯詢問。
遠東航空單點國際免費酬賓機票(例:中正-濟州,中正-帛琉,高雄-首爾), 自開票日起效期為六個月。
(例如2006年01月01日開立之免費機票必須於2006年07月01日前全程使用完畢)。
遠東航空免費酬賓機票由中正/高雄-濟州-大陸(例:中正/高雄-濟州-上海及中正/高雄-濟州-瀋陽), 自開票日起效期為三個月。
(例如2006年01月01日開立之免費機票必須於2006年04月01日前全程使用完畢)。
使用免費酬賓機票時,不得要求付差額辦理座艙升等或與座艙升等之獎項合併使用。
逾期未使用之酬賓免費機票不能辦理退票,惟未使用之稅金可以辦理退費。
逾期未開立酬賓免費機票或未使用之酬賓免費機票不得要求退回扣除之哩程數。
免費票於開票後則不接受轉讓他人使用或再次轉讓給第三人使用。(請參考轉讓使用說明)
酬賓機票不得要求簽轉他航,一經開票後亦不得要求改票或退票。
免費酬賓機票不提供轉機免費住宿(DayUse與STPC)的服務。
免費酬賓機票之條文規定如有任何變更,或本公司因應艙級調整而修改相關換獎標準,將於遠航網站公告,不另行通知。

遠東航空客服中心電話(02) 4066-6789 傳真號碼:(02) 2514-8522, (07) 335-5001
遠東航空票務櫃檯電話台北 (02) 87121507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10:00--18:00
 高雄 (07) 8012311 分機 8992營業時間:每天 10: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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