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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為遠東航空安全政策及最高要求,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佈之各項條文規定,請機上乘客配合遵守其各項客艙安全規定:
1. 乘客全程應繫妥安全帶(依據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46條規定)
遠東航空公司為了您的安全,飛航中「請扣安全帶」的指示燈若熄滅,為了預防無預警亂流或緊急狀況發生,請您全程在座時將安全帶繫妥。
2. 禁菸規定(依據民用航空法第119條之2、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50條規定)
本公司依法執行客艙禁菸規定,以維護客艙安全與乘客健康。乘客不得於航空器內吸菸,如有違反經勸阻而拒不合作者,機長可報請警察機關依菸害防治法處理之。客艙洗手間是禁止吸菸的,損壞洗手間內煙霧偵測器是違法行為。違反規定者,依法得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3. 電子用品使用規定(依據民用航空法第43條之2、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49條規定)
航機於關閉艙門後經客艙組員宣布禁止使用時機起至開啟艙門止,不得於航機上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電子裝備之器材。
國內航線: 全程禁用電子用品。
國際航線: A.全程禁用項目如下
*行動電話(Cellular Telephone)。
*個人無線電收發報機(Citizen Band Radios)。
*各類遙控器 (如:電動玩具搖控器等)
(Transmitters that Remotely Control Devices Such as Toys)。
*其他發報類電子用品(Transmitting Devices)。

B.飛機起飛及降落階段(10,000呎以下)禁止使用以下項目
*個人視聽用品如CD/MD/VCD/DVD/MP3/ TV Receiver與唱盤
*攝影裝備、數位相機如Video Camera 、Digital Camera And Portable VCR
(傳統單眼相機可於機上使用,但如使用記憶卡,例:MS card…,則不可使用)。
* 電子遊樂器(Electronic Entertainment Devices)。
* 電腦及週邊設備
(Computer and Peripheral Devices such as Laptop / PDA / Electronic Dictionary/ Calculator)
*收音機(Radio Receiver)。

依據民用航空法第102條規定如有違反經客艙組員勸阻而拒不合作者,依法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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