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貨運內容如下
遠東航空珍惜與每位客戶的緣分,提供充分的艙位竭誠服務承運,讓貨品安全抵達,維繫本島與金門、澎湖居民們之需求。
承載尺寸:
單件貨物重量不超過30公斤。
單件貨物尺寸限於長100*寬80*高70cm之內。
各航線公告運價:
航線(應稅地區) | 每公斤單價 | 航線(免稅地區) | 每公斤單價 |
松山→金門 | 17 | 金門→松山 | 16 |
松山→澎湖 | 15 | 澎湖→松山 | 14 |
台中→金門 | 15 | 金門→台中 | 14 |
台中→澎湖 | 13 | 澎湖→台中 | 12 |
高雄→金門 | 13 | 金門→高雄 | 12 |
高雄→澎湖 | 13 | 澎湖→高雄 | 12 |
計費方式:
單件計費重量不滿10公斤以10公斤計。
計費重量是取毛重量及材積重量二者較大者。
材積重量=長(cm)*寬(cm)*高(cm)/6000
託運配合事項:
Ø 寄貨人需攜帶由政府機關製發具照片之有效身分證明文件辦理託運,並詳實告知所託運之內容物。
Ø 一般貨物包裝需堅固完整、無突出尖銳角、無變形或溢漏現象;水產品配合公司額外規定加強包裝,防止滲漏。
Ø 本公司不受理以下物品之託運:
1. 危險品及違禁品:屬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編制之危險物品處理規則中危險物品分類
及清單所列之物質或物品,或含有隱藏性危險之物質或物品。
2. 貴重品:如現金、支票、金、銀、珠寶、鑽石、瑪瑙、郵票..等屬價值昂貴或紀念性之物品。
3. 證券(照):如股票、機票、標單、審查書、護照、身分證、契約書、印鑑、存摺..等屬法律性、時效性或有效價性之證件。
4. 活生動物:除水產類(如魚、蝦、龜、蟹、蛙、蝸牛、鱉)外之活體 。
5. 強烈異味之貨品:味道強烈足以影響旅客搭乘舒適感之貨物。
Ø 請於班機起飛前30分鐘完成託運手續。
Ø 收貨人需攜帶政府機關所製發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當天至貨運櫃台提領貨物。
機場貨運櫃台電話:
機場別 | 貨運櫃台電話 |
松山 | (02)8770-7877 分機8361 |
台中 | (04)2615-3738 分機8521 |
高雄 | (07)805-7069 分機8466 |
澎湖 | (06)9228801 分機8737 |
金門 | (082)372-688 分機8937 |